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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通知公告

    关于开展“领导干部岗位调动带上自己家乡工程队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

    时间:2022-01-18作者:管理员点击:


    按照省纪委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,根据局党组要求,经院党委决定,在全院范围深入开展“领导干部岗位调动带上自己家乡工程队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    一、整治内容

    集中整治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岗位调动、异地任职后,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,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,为家乡工程队承揽工程项目等问题。

    (一)受人请托,以指定、授意、暗示等方式,向所任职单位的相关部门、实体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提出要求,为家乡工程队承揽工程项目的;

    (二)违规入股家乡企业,并在任职单位干预和插手各类工程项目,为其入股的家乡企业承揽工程的;

    (三)在任职单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、土地使用权出让、政府采购、房地产开发与经菅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、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;特别是针对地勘行业工程项目承包、分包、转包、违法挂靠等活动,为家乡工程队承揽工程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    (四)在任职单位为家乡工程队承揽工程项目,进行利益输送、权钱交易,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。

    二、整治时间及步骤

   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,从202112月至20229月,集中10个月时间在全院开展集中整治,院机关各科室、院属各经营实体同步开展、同步推进。

    (一)自查自纠

    院纪委牵头,各部门(经营实体)统筹推进对本部门是否存在“领导干部岗位调动带上自己家乡工程队”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。

    (二)摸底排查

    自即日起院纪委接受群众对相关问题的线索举报工作,对于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线索可登陆院门户网站“廉政举报”板块,通过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进行举报。

    三、问题处置

    1、院纪委将对自查自纠阶段主动自查出的问题、无明显违纪违法情形和积极改正问题的领导干部,根据情况依规依纪给予从宽从轻处理。

    2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,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精准研判,对无明显违纪情形,但存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,由纪检部门或者党委开展提醒谈话,及时咬耳扯袖。

    3、对重大问题和问题反映具体的线索,由院纪委进行初步审理并上报上级纪委督查、督办。对造成不良影响或存在利益输送、贪腐牟利等问题,依规依纪进行查处。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开展警示教育,引导领导干部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



    中共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

    纪律检查委员会

    2022年14